
关于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“四好少年”
评 选 表 彰 活 动 的 通 知
各县(市、区)团委、教育局、少工委,市教育局团委,全市各中小学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争当“四好少年”的要求,引导全市少先队员把争当“四好少年”要求牢记在心间、体现在行动,促进少年儿童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少工委决定在全市少先队员中开展“四好少年”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的意义
通过选树和表彰“四好少年”典型,引导少年儿童互相学习、自我教育,激励他们争当热爱祖国、理想远大的好少年,争当勤奋学习、追求上进的好少年,争当品德优良、团结友爱的好少年,争当体魄强健、活泼开朗的好少年。
二、评选名额
在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中评选表彰“四好少年”100名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热爱祖国、理想远大好少年:热爱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具有成就事业、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,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。
(二)勤奋学习、追求上进好少年:爱学习、善思考、勤实践,努力学好各门功课,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,有一定的实践意识和创新精神。
(三)品德优良、团结友爱好少年:文明礼貌、团结互助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、勤俭节约、爱护公物,能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。
(四)体魄强健、活泼开朗好少年: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乐观开朗、不畏困难、自尊自信、积极进取。
四、评选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级团队组织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,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,高度重视此项活动。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,大力宣传优秀少年的先进事迹。认真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核工作,确保评选、表彰活动顺利进行。
(二)逐级推荐,严格审核。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的原则,要充分发扬民主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候选人要经所在学校正式推荐,并在其所在学校公示3天,无异议后推荐上报。
(三)认真整理,及时上报。各地、各单位将各类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,加盖公章)认真整理汇总后,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(联系人:崔姝镜,联系电话:0453—6171783,电子邮箱:mdjtswxsb@163.com)。逾期不报,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件:1、牡丹江市评选表彰“四好少年”名额分配表 附件1.doc
2、牡丹江市评选表彰“四好少年”申报表 附件2.doc
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员会 牡丹江市教育局
少先队牡丹江市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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